通識教育評鑑的精神主要在確立學校之通識教育辦學目標,以及針對目標所採取之作為,進而瞭解辦學目標之達成程度與持續自我改進之作為。評鑑著重於計畫(Plan)、執行(Do)、檢核(Check)及行動(Action)之品質保證精神,評鑑項目包含學生學習表現及和其有關的目標、課程、教學、教師、支持系統、自我改進機制以及整合等面向,檢視通識教育在各面向之作法與成果。透過通識教育評鑑促進各大學建立品質保證與改善機制,協助改進辦學,發展特色。也能透過評鑑與評鑑結果,展現大學的績效責任。
目前確保學生學習成效已經成為近年主要國家高等教育評鑑的共同趨勢。通識教育評鑑也以分階段發展的方式,逐步引導大學落實學生通識教育的學習成效的品質保證。評鑑重點開始全面檢視學校的通識教育是否依據學校所建立的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機制,落實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以確保系所學生的學習成效。